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共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23 14:41:46浏览次数: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530日至2023619日,集团党委第第二批次巡察组对石化设计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4日,集团党委第第二批次巡察组向石化设计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个方面12项共42个问题,移交信访反映0人件针对反馈的4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9持续推进3个,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涉及科级干部2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针对集团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石化设计院党委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直面问题、立行立改、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的整改原则,以明确的责任落实整改,以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落实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上来,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石化设计院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任务分解专题部署会,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党委会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制定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做到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动真碰硬,严抓整改落实。公司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亲自抓整改落实,逐条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和时限,从制度上、思想上入手,深纠问题根源,不回避不敷衍,动真碰硬落实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并定期向公司党委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任务严格按节点完成。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以落实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聚焦存在问题,补足短板弱项,并深入研究存在问题原因,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扎实推进巡察成果运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三重一大”、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等,制定或完善制度30项,切实将巡察整改同推进公司改革发展、提升运营管理、提高党建水平等结合起来,推动石化设计院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效

(一)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促党建工作逐步规范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石化设计院党委对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建基础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摆与剖析,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把握,党委、纪委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了更明确的认识。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有关部室及党支部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坚持学用结合,加强制度学习宣贯,指导落实整改,提升了党务干部业务素质,进一步推动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建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明确,为转型升级蓄势赋能

一是明确发展定位,结合巡察整改,石化设计院深入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了重新审定与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在构建设计、工程、咨询、监理“四轮驱动”运营模式基础上,加大EPC业务拓展力度,拓宽设计产业链,为石化设计院向工程公司转型积累经验。二是加快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本部不再聘用退休返聘人员,根据各专业需求,制定了人才招聘和人才培养规划,为公司长远持续发展打牢人才支撑基础。三是增强自主创新意识,深化产学研协作,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公司在氟化工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开展福建省氟化工产业调研,逐步培育专有技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内控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为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新梳理明确了党委会、经营班子会决策权责,并对规范决策过程程序进行了重申与强调,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健全自营业务管理机制,建立了业务承揽、定价、纠纷处理等制度。三是对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用工管理、应收款项等重点领域的制度进行了制定与修订,并重新梳理修订了《廉洁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四是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评先评优管理办法(试行)》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有效激发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从制度上推动作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执行力、驱动力和战斗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集团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政治敏锐性不够强。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存在偏差,2022年有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没有放在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制度意识,组织党委领导班子于2023年9月1日、党群工作部和各党支部于9月13日学习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总体要求、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进行了强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

2)完善学习机制,安排专人准备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题、内容和研讨专题。公司党委书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存在偏差,2022年以来中心组学习无专题记录本、研讨记录和调研报告等;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有力,2名班子成员未开展宣讲。

整改情况:

1)规范学习研讨记录,2023年6月,在边巡边改过程中,已安排专人负责中心组学习的专题会议记录和研讨记录等过程材料,还完善了2022年以来的中心组学习记录,定期督促检查。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意识,2023年9月1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中心组学习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组织管理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效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坚持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项目现场实地调研、职工座谈交流等方式,多维了解公司现状,形成调研报告共计3篇。

4)上好专题党课,2023年6月底,2名班子成员已在所挂钩联系党支部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加强党员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从未对广西鹏越氟化氢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整改情况: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在对公司现有的QEO体系中“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2023年10月印发了《安全管理文件制度汇编》,并组织工程部、HSE部、项目经理、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制度宣贯学习(共16人次),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安全监管,对联合石化厂区职工食堂EPC项目等现场开展安全监督检查3次,具体为:2023年9月14日,对氯碱污水处理EPC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2023年9月21日,对联合石化厂区职工食堂EPC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2023年9月26日,对宁德时代NMP精馏系统EPC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重要制度缺失。未制订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新闻报道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整改情况:

1)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2023年10月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已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办法(暂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试行)》,制度中对科学考核评价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闻报道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等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管理机制作出了明确。

2)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11月1日对已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组织了学习宣贯,增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2022年以来,未将舆情管理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

整改情况: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培训纳入2023年度、2024年度培训计划。

2)强化学习培训,2023年10月11日,举办“企业舆情管理与危机应对”培训班,邀请授课老师围绕如何提高公司舆情管理和危机处置能力,做好网络预知、预警、预置工作进行授课,提高舆情应对意识,增强舆情处置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对宣传阵地建设不够重视,内容更新不及时。微信公众号7条不合时宜内容未及时清理;对期刊监管不够到位,负责终审副主编系原单位退休人员。

整改情况:

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2023年6月,在边巡边改过程中,已对微信公众号7条不合时宜内容进行清理;结合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组织对公司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自查,未发现存在其他问题。

2)加强期刊监管,2023年9月1日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调整《化学工程与装备》期刊编辑人员,决定期刊暂不设副主编,期刊终审由在职人员担任。自2024年1月1日起,委托福建能源报业有限公司办刊。

完成情况:已完成

7.企业战略引领作用不够突出。企业发展战略未形成共识,目标不明确,创建工程技术中心和向EPC工程总承包转型缓慢,至今未完整开展过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企业转型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高质量发展危机感、紧迫感不强,调查问卷有58.3%认为班子思想保守求稳怕乱”。

整改情况:

1)明确企业发展战略定位,以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为契机,公司党委会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了重新审定,从发展环境分析、发展战略、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调整,并于2023年10月24日发文修订,进一步明确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立足石化,服务集团,发力创新,不断强化服务能力,构建起咨询、设计、监理、EPC四轮驱动的运营模式,成为集团公司专业突出、队伍过硬、服务优质的技术创新生力军。不断加强EPC业务,逐步建立从经营报价、项目管理、采购和施工、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通过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实现设计院向工程公司的战略转型”。

2)积累EPC总承包工程管理经验,稳步推进公司承接的联合石化、海泉化学、宁德时代等EPC项目,委派设计、施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技术骨干等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参与项目实施;同时委派4名技术人员参与天辰醋酸乙烯的总承包项目,以实践的方式参与管理和学习,逐步积累工程管理经验,为未来石化设计院向工程公司战略转型奠定基础。

下一阶段目标:加大EPC业务的拓展力度,逐步形成完善的EPC业务经营报价体系、项目管理体系、采购和施工体系、运营维护体系。紧跟集团步伐,发挥我司在氟化工方面等技术优势,继续开拓市场,争取相关业务,提升公司发展空间。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

8.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较弱,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科技研发能力不强,没有自主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缺乏核心专有技术和工艺包

整改情况:

1)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促进科研成果转化,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占经营收入总额的4.62%;高新技术服务收入占经营收入总额的78%;2023年获得软件著作权1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

2)厚植技术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利用氟化工项目技术优势,承接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无水氟化氢及二氧化硅项目设计项目。利用氯酸盐项目技术优势,承接高氯酸钠、高氯酸钾、高氯酸铵项目设计项目。发挥我司在氟化工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承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的《福建省氟化工产业发展研究及政策建议》课题,已开展福建省各工业园区氟化工产业调研。

下一阶段目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中科院物构所联合开展碳酸二甲酯非均相酯交换反应生产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的新型成套工艺技术的开发协议签订并开展工作。继续优化半水湿法磷酸副产氟硅资源生产氟化氢工艺技术,并在新承接的项目中推广技术应用。加大与科技公司在磷酸副产氟硅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上的合作,继续研发出副产二氧化硅工艺技术与应用。发挥我司在高氯酸钠、高氯酸钾、高氯酸铵项目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总结出氯酸盐项目工程服务的核心专有技术。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

9.技术人才培养储备和长远规划不足,制约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缺少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领头人;人才培养和引进滞后,长期使用退休人员,现仍通过劳务公司聘用14名原单位退休人员

整改情况:

1)加强人才招聘,结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各专业部室人才需求,2023年8月14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2024年公司人才招聘需求请示,为人才储备打基础。

2)制定人才五年发展规划,2023年9月技术部配合各专业部室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各专业部室根据现有人员特点提交人才培养方向,公司从培养复合型人才和专业技术领头人着手完成人才五年发展规划,同时将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利用与高校“产学研”合作平台,做到“培养”和“引进”双管齐下。

3)重视青年人才培养,2023年9月25日经公司党委会审议,决定本部不再聘用退休返聘人员,10月23日人力资源部存档解聘材料。今后,公司将把“青年技术人才培养”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实施,让更多的年轻人通过项目实操锻炼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培养成才。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履职待遇制度不够健全。未制定《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2023年9月14日制定印发石化设计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今后将遵照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办公用品与纪念品采购管理不规范。2021-2023年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定点采购同时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框架协议;未制定纪念品管理办法,2021年以来共采购礼品茶20批次,均未进行询比价。

整改情况:

1)制定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管理工作要求,并于2023年9月15日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学习,明确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由各部室发起实际采购需求,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要求框架协议中的物品,按照中标候选人中的最低价进行采购,框架协议外的物品,通过询价的方式择优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2)规范纪念品采购管理,2023年9月14日制定印发《纪念品采购及领用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学习,10月通过邀请比选方式完成礼品茶采购工作。

3)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结合石化设计院党委关于开展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的通知,办公室同纪检监察室对办公用品、耗材、礼品茶采购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车辆维修服务管理不规范。2021-2023年同时选择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定点维修单位,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则集中在单价相对较高第二中标人。

整改情况:完善车辆维修服务管理,2023年9月13日修订印发《公务车和驾驶员管理规定》,并在9月18日驾驶班安全会议中进行学习宣贯,要求在今后的车辆维修服务中,申请单上需注明维修地点或单位,根据2023年-2026年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比选,原则上均选择第一中标人作为定点维修单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分公司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报销手续不够规范。北京、广州分公司差旅费、业务接待费报销凭证中只有财务票据,无相关具体业务事项审批材料。

整改情况:

1)规范分公司差旅费及业务接待管理,北京、广州分公司分别制定、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商务接待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制度;2023年10月以来,广州分公司差旅费和业务接待费的办理流程已按新制度执行,北京分公司新制度制定以来还未发生差旅费和业务接待费,如有发生,也将严格参照新制度执行。

2)强化监督检查,2023年9月对贵州分公司和广州分公司各开展费用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1次,贵州分公司发现问题12个,广州分公司发现问题9个,并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主体责任未压实。2020年以来未对党支部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对“1+X”督查重视不够,2022年仅由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未开展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8月召开2023年下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谋划部署了2023年下半年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学习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公司党委与纪委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2023年9月11日修订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并于9月13日组织各党支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人员进行了宣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2)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2023年9月19日至25日,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自查自评、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所属各党支部开展了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2023年9月25日,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情况的通报和考核评价结果;各党支部相应提交了整改情况表。

3)强化“l+X”专项督查。2023年8月1日通过OA向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学习宣贯了石化设计院党委印发的《建立“l+X”专项督查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8月发出《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的通知》,由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等组成督查小组,党群工作部统筹协调,于2023年9月完成2022年下半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15个,均已督促相关部室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纪检监察制度体系不完善。未建立《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廉洁风险防控PDCA循环管理操作规范》等制度。

整改情况:

1)完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2023年9月9日制定印发《廉洁风险防控PDCA循环管理操作规范》,9月14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中层管理人员和子公司负责人参加制度学习宣贯,学习人次共计14人次;2023年9月12日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试行)》,9月13日组织各党支部委员、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制度学习宣贯。

2)落实廉洁风险防控PDCA循环管理,2023年7月至9月开展2023年上半年廉洁风险防控自查及测评工作,切实摸清问题、查找不足,推动进一步梳理廉洁风险、完善防控措施、提升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较为薄弱。未纳入公司考核体系;防控手册未制定防控项目业务流程图、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表;重要岗位项目经理未纳入廉洁风险防控范围。

整改情况:

1)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完善考核机制,2023年9月11日修订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体系。

2)全面梳理公司业务流程及廉洁风险,于2023年10月30日修订印发了《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建立了防控项目业务流程图、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表,并将项目经理等岗位纳入廉洁风险防控范围,进一步完善了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工作标准不够严,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党内发文行文格式不够规范,党内文件长期使用行政文件版头。

整改情况:对照发文行文格式要求,对公司发文进行自查,2023年8月15日将OA系统公司党委发文、纪委发文、工会发文版头更改为正确格式,进一步规范发文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督办工作不够有力,存在马虎应付问题。未建立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未真正执行。

整改情况:

1)建立督办工作机制,2023年9月14日制定印发《督办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学习。

2)健全绩效考核机制,2023年10月31日制定印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成立了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明确由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就考核对象的考核要素及其内容进行确定,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下达各部室执行。最终以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值的偏差,衡量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以年终绩效薪酬为基数进行测算,并据此确定对考核对象的奖惩。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未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招标管理等制度;未制定“三定”方案和劳务派遣等非在册用工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

1)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制度,2023年10月27日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相关部室人员进行宣贯学习。

2)结合公司实际及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全级“三定”方案,于2023年9月25日经过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三定”方案请示件于2023年10月7日经OA公文流程上报集团。

3)加强和规范公司其他用工管理方式,2023年9月13日制定印发《其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对劳务派遣等用工管理方式进行了明确,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制度执行不够严,工作落实不及时。未对二化建、实华监理原总经理等权属子公司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

整改情况: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加强对子公司负责人的管理监督,经2023年9月1日党委会审议,成立审计领导小组,配合开展权属子公司(含研究所)离任审计工作。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二化建、监理公司原总经理等权属子公司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自营业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业务承揽、定价、服务保障以及纠纷处理等环节未建立规范化流程机制。

整改情况:

1)完善业务承揽和定价流程机制,收集整理设计咨询行业业务收费有关标准,于2023年10月16日制定印发《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业务承揽、投标、报价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了相应报价商议、审核、审批流程,维护公司利益,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廉洁风险。

2)加强服务保障工作,2023年10月16日制定印发《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服务保障管理办法》,对开展回访、顾客满意度调查等工作的内容、职责和流程进行了明确;并已现场回访2家客户、电话回访5家客户。

3)规范纠纷处理机制,2023年10月9日制定印发《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经营合同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对经营合同法律纠纷处理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作出了明确,切实增强法律风险防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落实回避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3日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9月14日组织各部室负责人、9月25日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参加制度学习宣贯,要求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确保决策公平公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分公司收益与风险不匹配。北京、贵州分公司长期亏损,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北京分公司2021年至今没有上缴承包金。

整改情况:

1)北京分公司第一轮承包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0日止,根据经营承包合同,仅根据其实际设计项目到款情况进行结算并扣除承包管理费;2021年-2022年5月北京分公司无设计项目收入,故没有上缴承包金。2022年5月17日,北京分公司与我司签订第二轮承包经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及经营情况,北京分公司需向我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利润考核金额从总承包管理费中予以抵扣。

(2)贵州分公司和北京分公司以前年度处于亏损状态,已于2022年度扭亏为盈。2023年10月份,与上年同期相比,贵州分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了24.04%,北京分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了33.97%。

下一阶段目标:贵州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努力提高项目优势,加大力度争取项目,使利润均保持正数,资产负债率逐步降低,减少风险。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

24.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投标人资质未审核,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第三中标单位联系人系第一中标人股东、监事。招标流程不规范,石化楼修缮改造项目部分材料采购未采用公开招标,涉嫌拆分发包,规避招标,采购未签订正式合同,比价结果未经公司领导审批。

整改情况:

1)开展招标采购自查,2023年9月对办公室2022年以来招标采购项目以及石化楼修缮改造项目开展自查1次,经查,石化楼修缮改造项目材料采购未采用公开招标的均从合格供应商库经三家比选后采购,针对反馈的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开展采购工作,认真审核参选文件及参选人资质等,严谨把关,保证招标及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规范。

2)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023年9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对集团《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石化设计院《经营性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学习;结合实际,于2023年10月制定印发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重新修订了《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应收款项管理不善。未开展客商信用管理,催收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1)增强应收款项管理及客商信用管理意识,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业务板块负责人认真学习《客商信用与应收款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2)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各业务板块指定专人会同财务部门按业务板块整理,核实应收账款清单,对应收账款按逾期12月、6月、3月进行分类;明确催款负责人,对应收账款集中进行一轮催讨,记录催讨结果,编制《应收账款逾期跟踪确认表》。

3)推动应收账款管理精细化管理,将应收账款管理纳入生产协同系统管理软件开发需求,目前该软件正在初步试运行,应收账款管理功能预计在2024年上半年能够试运行完毕。

4)加强客商信用管理,经2023年9月1日党委会审议研究,成立客商信用评审机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客户信用管理办法》,对客商信用分类等级和对应评定标准进行了明确,并根据制度对部分客商进行了评定,后期将陆续对原有客商进行评定,进一步完善客商信用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财务管理不严谨,业务操作违规。财务保险柜存放一张盖好设计院银行印鉴空白现金支票,且两枚印鉴未分开保管。

整改情况:

1)加强支票管理,2023年6月6日对财务保险柜存放的一张盖好设计院银行印鉴空白现金支票进行作废处理。

2)加强印章管理,2023年6月20日起,银行预留的两枚印鉴已交由办公室不同人员进行保管,切实防范资金管控风险。

3)加强财务管理业务学习,2023年9月5日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夯实会计基础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2023年9月8日对财务科的票据进行了自查,未发现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7.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全面。二化建、实华监理未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整改情况:

1)加强制度学习,2023年9月15日组织权属子公司二化建、实华监理相关人员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对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2)完善公司章程,权属子公司二化建、实华监理的公司章程已补充党建工作相关内容,2023年9月1日报石化设计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已报市场监督部门备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8.党委会、经营班子会决策权责边界不清晰。部分列为经营班子会研究事项,实际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并厘清党委会、经营班子会决策权责,2023年9月13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清单》和《经营班子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清单》进行了修订发布,9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不规范,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不力。2022年3月前所有上会议题均无审批、无决策参考资料、无存档材料,2022年4月以来领导班子会议无记录;党委“三重一大”事项未详细记录讨论和表决过程,集体决策时未听取议题承办部门意见。

整改情况:

1)规范决策流程,修订并宣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每次上会议题均执行会前审批,并形成完整的建议方案及决策参考资料,会上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会后及时存档相关材料,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规范会议记录,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工作,安排党群工作部专人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工作,如实详细记录“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和表决的过程,以及听取议题承办部门意见过程,并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0.对群团工作不够重视,2022年以来党委未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2022年度企业工作报告未经党委会审议。

整改情况:

1)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重视,2023年9月8日向公司党委会汇报2023年上半年工会工作情况,2023年9月25日向公司党委汇报团委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立行立改,2023年上半年企业工作报告于2023年6月25日经过党委会审议通过。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够规范。2022年第四党支部换届委员预备人选未经支委会酝酿讨论。

整改情况:

1)加强党组织工作制度学习,2023年8月、9月召开两场党支部工作交流会,9月13日组织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规范化程序。

2)完善内页资料,第四党支部完善了2022年换届委员预备人选支委会酝酿讨论过程记录。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落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流程不够规范。第一党支部2021年度、第四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未见相互批评、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通报、班子查摆问题记录。

整改情况:

1)加强党组织工作制度学习,2023年8月、9月召开两场党支部工作交流会,9月13日组织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组织生活会的流程和记录要求进行了明确与强调。

2)严肃落实组织生活会流程,2023年8月,各党支部已按照要求,规范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了相互批评、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通报、班子查摆问题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

33.“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第一、第四党支部2022年1月以来支委会议题内容仅有理论学习。

整改情况:

1)加强党组织工作制度学习,2023年8月、9月召开两场党支部工作交流会,9月13日组织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三会一课”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与强调。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按照要求,自查2022年1月以来支委会议题内容,包括组织理论学习、审议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等,完善了相关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

34.主题党日活动存在不足。2019年至今,第一、第二、第四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未经党支部研究。

整改情况:

1)加强党组织工作制度学习,2023年8月、9月召开两场党支部工作交流会,9月13日组织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主题党日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与强调。

2)规范会议记录,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完善了2019年至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党支部研究的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

35.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第三、第四党支部2人2023年5月已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但所在党支部记录及公司党委会纪要中均未见列为发展对象记录。2021年10月转为中共党员共7人《入党志愿书》除个人信息已填报外,其他均空白。

整改情况:

1)加强党组织工作制度学习,2023年8月、9月召开两场党支部工作交流会,9月13日组织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放了《入党教材》,对发展党员程序和材料要求进行了明确与强调。

2)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第三、第四党支部按照要求,完善了2名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会议记录以及向上级党组织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3)规范填写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各党支部、党群工作部配合补齐了2021年10月以来转为中共党员共7人《入党志愿书》中未填报的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

36.党员管理不够到位。1名员工2011年入职至今,党组织关系仍未转入,从未参加公司党内政治生活。2017年离职1名党员仍未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整改情况:

1)加强党员管理,按照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要求,已核实2011年入职后党组织关系长期未转入的员工的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情况,经确认符合转入条件,已于2023年9月12日办理转入手续,该名党员已按规定参加公司党内政治生活。

2)2017年离职1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已于2023年11月14日转出至社区党支部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37.党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2022年8月党费支付主题党日活动费1万元,未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学习,2023年9月13日组织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的通知》,党群工作部组织对2022年以来党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发现存在其他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38.选人用人程序和标准不够严格。2021年2月集中选拔任用8名中层,一批集中调整超过20%,未见征求集团意见相关材料;干部选拔任用动议酝酿不充分,动议工作方案未提出选拔任用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干部提任考察不够完整,2019年以来提任中层干部考察时未与考察对象面谈;干部选任条件规定不统一,《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与《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关于中层副职提任正职资格年限规定不一致。

整改情况:

1)明确干部提任具体工作要求,2023年8月28日组织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和纪检监察室重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规范选人用人意识。

2)统一干部选任条件规定,2023年9月11日修订印发《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确保中层副职提任正职资格年限规定与《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一致。9月20日组织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和纪检监察室学习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和《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对选人用人的程序进行了再次强调,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干部提任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39.干部兼职管理不到位。班子成员兼任质检站法定代表人,未经党委会研究并向集团报备。办公室主任兼任子公司二化建法人、工艺室主任兼任福建省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理事,均未经党委会研究。

整改情况:

1)规范干部社会团体兼职,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履行职责,严格兼职管理。对公司领导干部及中层管理人员兼职社会团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2023年7月7日经公司党委会审议研究通过,对涉及的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兼职社会团体的请示件于7月24日经OA公文流程上报集团,8月7日集团下发批复。

2)规范干部在所出资企业兼职管理,对公司领导干部及中层管理人员在所出资企业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2023年8月17日经公司党委会审议研究通过,9月20日报备集团。公司将以此次清理整改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规范干部兼职的报批、审批和日常监督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40.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未报集团批准;以第三方劳务方式聘用退休人员薪酬、补贴等标准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实华监理10名退休返聘人员未履行报批手续。

整改情况:

1)开展劳动用工梳理,因劳务派遣方式聘用退休返聘人员较多,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退休返聘人员座谈会,进行政策解释、情绪疏导,以确保解聘工作可以平稳开展。

2)规范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按照“不可替代”原则,2023年9月25日经公司党委会审议,决定公司本部不再返聘退休人员,不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同意监理公司保留退休返聘人员3人,劳务派遣用工申报4个岗位共14人,并明确了其薪酬标准。同时履行报批手续,劳务派遣请示件于10月7日经OA公文流程上报集团,10月23日集团下发批复;10月24日退休返聘人员情况OA报备集团。

完成情况:已完成

41.员工考核和评先评优不规范。2019、2020年度表彰对象未公示,2019年以来表彰优秀中层干部、优秀项目经理等无相关评选文件,2022年度全员考核没有研究定格等次。

整改情况:

1)规范员工考核工作,2023年7月7日发布2022年度员工考核定格等次情况的通报。

2)完善评先评优管理制度,2023年11月1日制定印发《评先评优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学习宣贯,对集体类设优秀团队和特殊贡献奖、个人类设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奖励办法等作出了明确,后期评先评优工作按制度规定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42.对集团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部分事项尚未整改,广州分公司2023年2月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未设定承包金年递增;2017年、2019年分别与两家单位未签合同先开发票,项目中止后至今未退回发票

整改情况:

1)完善分公司经营承包方案,2023年8月8日与广州分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增加设定承包金年递增率。

2)跟踪落实未签合同先开发票问题整改,收到两家单位出具的遗失说明,2023年9月8日,经公司党委会审议研究,同意财务科将此两个项目设计费作为坏账处理,并进行坏账核销。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对巡察反馈问题中相关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的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石化设计院党委组织相关部室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经石化设计院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一)对时任党群工作部负责人的处理意见

关于“2022年以来中心组学习无专题记录本”“2020年以来未对党支部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对‘1+X’督查重视不够,2022年仅由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未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4月以来领导班子会议无记录;党委‘三重一大’事项未详细记录讨论和表决过程,集体决策时未听取议题承办部门意见”“2021年10月转为中共党员共7人《入党志愿书》除个人信息已填报外,其他均空白”问题,石化设计院党群工作部作为责任部门,落实党委工作部署不力,时任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时任党群工作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对办公室负责人的处理意见

关于“办公用品与纪念品采购管理不规范”及“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投标人资质未审核,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第三中标单位联系人系第一中标人股东、监事。招标流程不规范,石化楼修缮改造项目部分材料采购未签订正式合同,比价结果未经公司领导审批”问题,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办公室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与集团纪委移交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

 

 

中共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