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三明康利改性聚氨酯胶、水性聚氨酯胶、电子胶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明康利改性聚氨酯胶、水性聚氨酯胶、电子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三明康利粘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项目位于三明市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总占地面积25178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2976.44平方米。
项目实际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60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额:生产期间实行单班工作制,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劳动定员:10人。
公示内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x1OSp5l30X9YSHRLXn0Ew;密码mm3c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联系人:董先生;邮箱:605291590@qq.com。
公示日期:即日起20个工作日。
日期: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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