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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9万吨甲醛、8万吨甲缩醛、5万吨DMMN生产项目 及2万吨/年化学品仓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已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万吨甲醛、8万吨甲缩醛、5万吨DMMN生产项目及2万吨/年化学品仓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9万吨甲醛、8万吨甲缩醛、5万吨DMMN生产项目及2万吨/年化学品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石化园区南山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3633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33333.33m2,年生产19万吨甲醛、8万吨甲缩醛、5万吨DMMN,年储存2万吨化学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379961117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8759754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联系方式见上文。
公示单位: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